不可思议!济南一男子网购新手机,却收到一张两年前的发票!店家回应称......
2023-08-14 09:03:49发布 浏览538次 信息编号:6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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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济南一男子网购新手机,却收到一张两年前的发票!店家回应称......
最近
戴先生网购的新手机已到货
盒子里有一张两年前开具的发票
这让他感到“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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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手机到了
但多了一张两年前的发票
10月25日上午,家住济南济阳的戴先生在网上商城的手机店订购了一部新手机,并要求店家开具纸质发票。
27日晚,戴先生购买的手机到了。 拆开包装后,他发现手机完好无损,并且有发票。 “这款手机只要199元,很便宜,是一款‘老年手机’。” 戴先生说,手机有手电筒、收音机等功能,非常好用。
戴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是一名商人,手机是买来送给顾客的礼物。 “你一定要拆箱看看,充电完就可以用了,手机本身没问题。”
在寻找包装盒内的手机说明书时,戴先生发现了另一张发票。 “保修卡上有,我以为是个重开关。” 戴先生说,让他感到“难以置信”的是,发票上标注的手机型号虽然是同一型号,但却写成了另一个人的名字。 而账单日期是2017年12月3日,距今已经近两年了。
“这张发票有点泛黄了。”戴先生说。 找到这张2017年的发票后,他感到“难以置信”。 他怀疑自己购买的手机是“二次销售”手机,“也就是其他消费者退货的”。 ,他又卖了。”
戴先生表示,据他了解,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如果不影响二次销售,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告知消费者。 怀疑该手机属于“二次销售”后,他立即联系了手机卖家。
要求“退一赔三”
协商失败后,店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发现该手机涉嫌“二次销售”后,戴先生联系了网上商城的客服人员。 “客服人员让店家给我回电话。” 戴先生称,随后他接到了手机店打来的电话。
“是我们仓库管理的(错误)把顾客退回的手机卖给了你,我们会承担责任,我们会启动追溯机制,给你换一部全新的。” 戴先生说,这是店家给他的。 回复,但他并不认可这个结果,“我再也不会要手机了。”
戴先生要求团队赔偿,但客服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客服支吾其词,说要向店长汇报。” 让戴先生意外的是,此后店家就没有再联系他,“他们留下的座机号码也打不通”。
见店家电话打不通,戴先生又联系了网店。 戴先生表示,商场客服告诉他,该手机店是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与平台无关。 “商家进店就要收押金,怎么能说没有办法呢?” 这个回复让戴先生有些生气,“我买手机是为了网上商城的信誉和形象,他们不能就这么不管了。他们的客服说,我们退一部,赔一部。”
戴先生表示,他也询问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 价格或服务费的三倍; 追加补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店家承诺退一赔三
双方达成协议
“他们以一台新机器的价格卖给我。” 戴先生说,“我已经快四十岁了,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幸好我发现及时,如果我把它作为礼物送人,我的名誉也会受到影响。” ” 他认为,要求店家“退一赔三”是合理的。
28日,记者联系了网上商城。 “无论是商家销售的全新产品,还是商场自营的产品,都必须保证所售产品是全新的。如果消费者收到的产品不是全新的,根据三包规定,如果经确认(如先生戴说),是的,我们支持退一赔三。 该商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
28日中午,记者联系了该手机的卖家。 “该手机不是退货手机,是全新手机。仓库放错了清单(发票),导致客户收到了两张清单(发票)。” 该店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该手机是原装手机,“有些手机在我们这边是需要拆箱抽检的,特别是一些旧手机,我们才会发货。”我们确认没有问题。”
对于赔偿问题,客服人员表示,戴先生一开始要求的并不是“退一赔三”。 “商场客服告诉我们,戴先生要求我们赔偿3200元,我们没办法满足”,因此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
记者告诉该店客服人员,戴先生要求“一退款三赔偿”。 对此,客服人员表示,同意戴先生的要求。
随后,记者将客服人员的说法告诉了戴先生。 戴先生对“退一付三”的结果表示认可。 他已将手机退回,将再次联系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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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度豹记者 王源
山东商报超级豹新闻编辑马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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