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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型烈性犬治理情况及犬只领养工作相关介绍

2026-02-01 18:03:58发布    浏览327次    信息编号:2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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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型烈性犬治理情况及犬只领养工作相关介绍

今年8月,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一道联合发布了通告,通告之中明确了在建成区内禁止被饲养的烈性犬的犬种,这才有了这样的规定。

从通告发布至今

天津收缴了多少大型烈性犬只?

收缴后的犬只怎么处理?

在 12 月 17 日这一天,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陈玉东,其同时担任指挥部主任以及新闻发言人,还有其他相关负责人,一起前往做客了一个节目,这个节目是由海河传媒中心特别策划的,名字叫做“向群众汇报—2019 年委办局长年终访谈”,在做客该节目的期间,他们介绍了天津大型烈性犬只治理的情况。

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部主任、新闻发言人 陈玉东

今年以来,天津收缴大型烈性犬将近1000条,天津在西青设有一家犬类留检所,在蓟州又设有一家犬类留检所,收容以及没收的犬只将一直在留检所饲养。

就目前而言,留检犬数量持续攀升情形下,留检所容量已达告急状况。鉴于此,天津当下正处于试点开展犬只领养工作进程中。待工作程序最终制定完毕以后,市民便可以凭借相关手续,对无主犬、流浪犬进行领养操作了。

8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了这样一条通告,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也发布了同样的通告,通告名为《关于天津市建成区内禁养烈性犬种类的通告》,此通告明确了在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犬种。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天津市建成区内禁养烈性犬种类的通告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健康以及安全,能够有效减少烈性犬只伤人、扰民的现象,依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联合起来,对天津市建成区内禁养烈性犬的确切种类施予明确,现在通告如下:

烈性犬犬种中,被禁止饲养的有,藏獒,恶霸犬,斗牛獒犬,卡斯罗犬(它还有意大利凯因克尔索犬这个别称),罗威纳犬(也叫罗威、罗特威勒),纽波利顿獒犬(别称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獒犬),波尔多獒犬(别称法国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西班牙獒犬,高加索犬,比利牛斯獒犬,巴西菲勒(别称巴西獒犬),马士提夫獒犬,阿根廷杜高獒犬,拳师犬,丹麦布罗荷马獒犬,沙皮犬,德国牧羊犬,狼青,昆明狼犬(别称中国狼犬),马里努阿犬(别称马犬),法国狼犬,比利时牧羊犬,阿富汗猎犬(别称喀布尔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牧羊犬(别称苏俄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别称卡拉巴斯犬、堪尼高犬),弗兰德牧牛犬(别称法兰德斯牧牛犬),荷兰牧羊犬(别称尼德兰牧羊犬),爱尔兰猎狼犬,川东猎犬(别称邻水狗、竹狗、广狗),捷克狼犬(别称捷克斯洛伐克威勒科犬),澳洲牧羊犬,荷兰毛狮犬,罗德西亚脊背犬(别称猎狮犬、非洲狮子犬),匈牙利猎犬(别称维兹拉犬),可蒙犬(别称拖把犬),法老王猎犬,伯恩山犬(别称伯尔尼兹山地犬),魏玛猎犬(别称魏玛沃斯特猎犬),日本土佐犬,杜宾犬,牛头梗犬,斯坦福斗牛梗,比特犬,韩国杜莎犬,英国斗牛犬,美国斗牛犬等,还有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8月8日

禁养烈性犬种类

养犬登记证如何办理

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之人必须获取合法的养犬资格证,否则自家所养的狗狗便会被没收。那么,究竟该如何去办理犬证呢?

个人养犬

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交材料

(一)养犬登记注册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所在地独户居住证明;

所养犬只,有4张彩色照片,其中包括侧身正脸全身站立的,还有两寸照片,此处为分号隔开的两个并列描述。

(五)犬类免疫证。

办理地点

养犬地属地派出所或区养犬管理办公室

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天津市养犬登记证》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注册。养犬重点管理区存在部分禁止饲养的犬种,具体情况可查看《天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的通告》↓↓。

天津市养犬登记和养犬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是为了贯彻落实《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也就是所谓的《条例》而制定的,依法把本市养犬登记以及养犬注册管理进行规范,才特地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的单位,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的个人,都应当依据本办法去办理养犬登记,并且要依据本办法去办理养犬注册。

第三条,天津市公安局承担着对全市养犬登记以及养犬注册工作予以统一管理的任务,并且要进行监督、指导。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在自养犬开始之日起,到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去办理养犬登记。其中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动物表演、重要仓储单位养犬,还有境外来津人员养犬的情况,要到市公安局办理养犬登记。

第四条 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

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独户居住条件。

第五条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登记注册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所在地独户居住证明;

(四)所养犬只彩色照片4张(侧身正脸全身站立、两寸照片);

(五)犬类免疫证。

第六条,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其自身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危险物品存放单位存放着各类危险物品,重要仓储单位有着重要的仓储功能,动物表演单位存在着特殊的表演活动,以及部队、公安本身职责重大,科研对于探索未知意义非凡,医疗卫生更是关乎人们的健康,这些单位办理养犬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出具的特殊工作需要养犬证明;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三)单位养犬申请书;

(四)单位平面图(要标明犬舍具体位置);

(五)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六)养犬责任人身份证明材料;

(七)所属地公安机关核准证明。

单位养犬的还应当与公安机关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所养犬只属于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要对其进行核实与审查,可以要求提交相关的材料,此要求对应第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材料齐全并且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情况,要当场向养犬人告知有权办理的机关部门;针对材料不全以及不符合重点区准养品种规定的情况,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之内一次告知养犬人体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还有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八条 申请养犬的单位和个人,自准许之日起7日内,要持养犬免疫注射卡,还要持管理服务费收据,然后携犬到市畜牧部门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到动物诊疗机构,去进行品种鉴别,接着注射狂犬病疫苗,之后领取犬类免疫证。申请养犬人,要持畜牧部门制发的犬类免疫证,还要持养犬管理服务费收据,以及所养犬只彩色照片,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最后领取《天津市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第九条,动物防疫机构,或者动物诊疗机构,在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时,如果发现犬患有,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又或者患有其他严重人畜共患传染疫病,那么应当立即通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且依法进行处理。对于患病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之后,公安机关依照《条例》规定,注销原《天津市养犬登记证》。

第十条,《天津市养犬登记证》需每年进行注册,注册的时间是每年5月8日至6月30日,公安机关得每年把注册的时间、地点以及要求向社会公布。

那个养犬的人,得要在规定好的期限之内,去办理年度注册才行。要是超过了这个规定的期限,却不去办理年度注册,那么公安机关,就应当按照《条例》里面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已办理养犬登记的单位和个人,要持《天津市养犬登记证》,前往住所地公安机关,交纳每年度养犬管理服务费,经审核符合准养品种的犬只,养犬人需持公安机关开具的凭据,携犬到市畜牧部门指定的犬类免疫注射专点,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当年的犬类免疫证(已取得犬类免疫证的除外),凭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度注册。

第十二条,本市外环线以内的地区,以及外环线以外的建成区域,还有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的特定区域,属于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的则是养犬一般管理区。

全市各个区、那些县的行政区域以内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养一只犬的话,第一年要去交纳管理服务费用1000元,之后的每一年都要交纳500元。环城四个区以及塘沽、汉沽、大港区以内的一般管理区域,养一只犬第一年需交纳管理服务费用300元,往后每年交纳50元;武清、宝坻区还有三县地区以内的一般管理区域,养一只犬第一年要交纳管理服务费用150元,之后每年交纳30元。

单位养犬按照重点管理区交纳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指出,存在这样一种人群。他们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情况,年龄达到年满60周岁,处于丧偶状态,并且不与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共同居住,属于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假如这类人依法提出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那么这种情况下应当提交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之后经过住所地公安机关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报市公安局批准。

盲人养导盲犬的情况,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情况,凭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导盲犬、扶助犬鉴定书,经过住所地公安机关的初步审核之后,再上报给市公安局进行批准。

养犬人住所地出现变更情况,养犬人需要在他住所地变更的那一日开始,计算十五日内。然后拿着那个包含特殊区域的养犬登记证以及犬类免疫证,前往新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去办理养犬变更登记之事。

若所养犬被买卖、赠与他人,那么养犬人应自受让之时、受赠之日起15日内,拿着天津市养犬登记证与犬类免疫证,前往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养犬的单位迁移养犬场所的,应事先报经市公安局重新登记。

第十五条,在一般管理区内,倘若个人所饲养的小型观赏犬,要迁移到养犬重点管理区内进行饲养,那么养犬人就应当依据《条例》的规定,朝着迁入地的公安机关,重新去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规定,若所养犬只出现死亡状况,或者丢失不见了,那养犬人应当自所养犬死亡、丢失开始计算的那一日起,在15日之内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养犬人必须要把《天津市养犬登记证》送交至原来进行登记的公安机关,从而予以注销。要是依旧有养犬需求的话,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去办理养犬登记手续。严格禁止私自留存已经死亡的准养犬的《天津市养犬登记证》,绝对不可以使用已经死亡犬的《天津市养犬登记证》来饲养新的犬只。

禁止养犬重点管理区所养犬到一般管理区登记。

第十七条,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针对准养的小型观赏犬,实行一犬一证的规定。当有牵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情况时,必须随身携带《天津市养犬登记证》,以此来准备接受查验。

在第十八条中,要是没有去办理养犬登记,没有完成养犬注册这项事项,或者是通过提供具有虚假性质的证明材料,从而骗取了公安机关给予的养犬登记,那么就要依据《条例》当中的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去作处罚。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开始施行,在1996年1月26日,市公安局所制定的《天津市养犬审批登记年度注册管理办法》于此同时被废止。

天津市公安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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