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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LV包何以成司法拍卖物?

2025-09-05 19:01:13发布    浏览196次    信息编号:22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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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LV包何以成司法拍卖物?

宜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高仿LV包”的页面

这件物品挂出五小时后,立刻吸引了两千多次关注,并且出现了三次报价,商品价格从350元涨到了450元。北京青年报的记者发现,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网拍”平台上,一件名为“扣押杜晓琴高仿LV包”的物品被挂出进行拍卖,这引起了网友们的注意。虽然大家都知道这个物品是仿冒的假货,但是法院仍然可以进行拍卖吗?对于此事件,宜阳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员解释说,这件物品在公开竞拍过程中已经明确标明是“高仿品”,所以不构成欺诈行为。不过,法律领域专家指出,这种“高仿LV包”是否适合作为合法拍卖标的物尚有疑问,而且仿冒劣质商品理应受到行政机关的没收处罚,不能再次进入流通领域,更不该借助司法拍卖的途径使其重新流入市场。

法院拍卖“高仿LV包”

法院处置房产、二手车已属常见,眼下连仿冒名牌包也纳入拍卖范围了。20日午后,张晓(化名)向北京青年报方面出示了相关图片。图片信息表明,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已张贴布告,对一批扣押的、仿冒的LV手袋进行公开处理。

北青报的记者通过宜阳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网拍”系统进行查询,得知从20日上午10点开始,一直到当天晚上10点,这12个小时之内,该法院计划处置五件物品,其中包括“扣押杜晓琴的高仿LV包”。在处置单位信息上,明确标注为“宜阳县人民法院”。针对这顶“高仿LV包”的拍卖页面,法院还附加了两个大尺寸的图片,图片中清晰展示了包身上的“LV”标志以及相关图案等细节。

到当天下午五点半,那个仿冒的LV包包已经吸引了网友两千二百多次关注,有四个人参与了出价活动。记者发现,这个仿冒的LV包包最初标的价格是三百五十元,每次出价增加的额度是五十元,到了当天下午五点半,这件物品的竞价已经达到了四百五十元。

“高仿不就是假货,这也能拍卖?”张晓对此感到疑惑。

法院认为注明“高仿”不是欺骗

“法院拍卖高仿LV包”的消息被曝光后随即引发网友关注。

20日当天,北青报的记者联系了河南宜阳县人民法院,想了解他们为何明知是仿冒品还要进行拍卖。法院方面表示,这款包根本不是什么名牌货,“通知单上已经写明是‘高仿LV’,并没有声称是正品LV”。此外,法院人员解释说,拍卖页面明确标示了“高仿”字样,所以并不会误导竞拍人。这位工作人员称,此前他们并未拍卖过类似的高仿品。

该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表示,这款包原本是该院某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由于无法支付被执行款项,因此将其物品拿出来进行竞价拍卖。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此次拍卖的“高仿LV包”原本属于被执行人杜晓琴,她因与多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在2015年3月至7月期间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判决需要偿还数百万元借款。

“高仿LV包”怎么定价的

北青报消息得知,这顶仿冒LV手袋的起拍价是350元,杜晓琴的其他物件也一同上拍,包括价值4500元的翡翠饰件和1380元的银质饰品,这些物品的估价依据是宜阳县人民法院方面的说明,他们表示会参照物件购置时的成本,再减去一定的损耗金额来最终确定价格。

2015年3月,有报道指出,浙江温州瓯海法院在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分两次售卖了一批书画作品,这些作品上都有现当代名人的落款和签章,然而其中部分作品在拍卖前已被鉴定为假货。当时,一些法律界人士批评,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拍卖赝品,有损害消费者个人利益的嫌疑。

北青报的记者发现了,我国拍卖法中清晰地写着,竞得者可以知道拍卖物品的缺陷,可以检查拍卖物品和看相关的拍卖文件。如果没有说明拍卖物品的缺陷,导致购买者受到损失,购买者可以向拍卖方要求补偿。

律师:应禁止假货再流向市场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开拍卖“高仿LV包”的情况,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从司法执行程序角度分析,不存在疑问,法院有权公开透明处理被执行人财产,将被执行人财产变卖以偿还债务,这是司法执行的重要作用。

韩骁提出质疑,仿冒LV皮包能否当作合法拍卖品,这个问题存在争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规,假冒产品属于劣质商品,行政机关有权进行没收处罚,不能让这类物品重新进入流通领域。即便在不会损害市场公正、不破坏市场秩序的前提下,对仿冒商品的处理也可以采取变通措施,然而经由司法途径进行拍卖,使其重新出现在市场上,这种行为必须严格禁止。

北京市致知律师事务所的副主管张伟律师谈到,宜阳县人民法院在拍卖时贴上了“仿冒品”的标签,这种情况好像并未损害购买者的知情权利,也不违背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禁止售卖伪造商品的相关条款,不过将这件物品进行拍卖却损害了LV商标所有者的正当权益。

张伟进一步说明,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条款,售卖未获授权的注册商标商品,即为侵犯注册商标权。“司法拍卖场合若出现冒充知名品牌的商品,将极大损害我国司法机构声誉,同时违背了法律维护合法商标权益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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