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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审查饲养烈性犬被处罚案件,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2024-10-19 05:00:29发布    浏览449次    信息编号:18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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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法院审查饲养烈性犬被处罚案件,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凶猛的狗攻击性很强,很难驯服,很容易对主人或其他人造成伤害。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狗暴力伤人事件。 《嘉兴市犬只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近日,桐乡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饲养恶狗受到处罚的案件。

案例回顾

2019年12月1日下午,桐乡市狗狗收容所站工作人员在桐乡市梧桐街道一小区附近发现一头自行离家出走的斗牛犬(嘉兴市禁养犬),将其抓获并带走。将其拘留。随后,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证实,饲养员周某于2018年10月开始在本市范围内饲养该斗牛犬,并于2018年10月在上述社区继续非法饲养。执行《养犬管理条例》。 2019年9月13日,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其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周某仍不改正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5日,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周某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周某以书面形式作出辩护,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希望将斗牛犬带回四川老家饲养。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研究认为,周某明知斗牛犬属于禁养犬类,已收到整改通知书,但未及时纠正,未采取有效措施。最后,他让斗牛犬自行离开了家。当时的情况是比较糟糕的。因此,其关于返还狗的抗辩陈述不予采纳。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嘉兴市犬只饲养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个人饲养攻击性犬只。除救助、盲人引导、听力引导等外,禁止个人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大型犬。” 《规定》规定,构成非法饲养恶犬行为,应予处罚。根据规定,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据此,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没收饲养的攻击性犬类(斗牛犬)的决定,并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予执行。罚款500元。

法官提醒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禁止饲养的暴力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受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即饲养者饲养国家禁止的暴力动物,如藏獒、德国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犬等,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损害,该动物的饲养者都必须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宠物主人有两种情况不能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一是宠物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接种疫苗、遛狗不拴绳等),从而对他人造成损害。

其次,宠物主人养有禁止饲养的暴力犬,对他人造成伤害。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如果受害人因故意挑衅而被狗咬伤,狗的主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现在,狗主人必须承担不拴狗绳、不带狗接种疫苗、不为狗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

温馨提示

哪些品种的狗禁止个人饲养?

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结合嘉兴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个人禁止养犬名单予以公布。

个人禁止饲养的暴力犬种: 1、藏獒及其他獒犬; 2、德国牧羊犬; 3、罗威纳犬; 4.圣伯纳犬; 5. 大丹犬; 6、高加索山犬; 7、伯恩山犬; 8.阿富汗猎犬; 9.斗牛梗; 10.英国斗牛犬; 11.拳师犬; 12. 寻血猎犬; 13.灰狗; 14.美国斯塔福梗; 15.日本土佐犬; 16. 马里努阿犬(马里努阿犬); 17.杜宾犬( ); 18. 比特犬; 19. 杜高; 20.意大利卡斯罗犬; 21.威玛猎犬; 22. 国獒; 23.菲拉巴西利罗; 24. 纽芬兰; 25. 指示猎犬; 26、川东猎犬; 27.荷兰毛狮犬; 28. 斗牛犬; 29.中亚牧羊犬; 30.西班牙斗牛梗; 31.爱尔兰塞特犬; 32.那不勒斯犬; 33. 比利牛斯獒; 34.凯利蓝梗; 35.含有上述犬类血统的杂交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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