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招嫖 北京打击网络招嫖 网络招嫖相关新闻
2024-07-24 01:04:16发布 浏览415次 信息编号:15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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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宫芳流)7天介绍60名妓女,这个“流动报务员”有点忙,警方严厉打击路边嫖娼、发放嫖娼卡后,一些犯罪分子把目标转移到了网络上,通过QQ发送嫖娼信息,包括“小姐”照片、联系方式等。有的甚至自称是大学生,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房间里,灯光昏暗,烟雾弥漫,几个穿着撩人衣服的女人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等着电话,或者说是“生意”。
电话那头的联系人是“高跟鞋”,他抽着烟,眯着眼睛,看着电脑屏幕上不停跳动的QQ图像,聊天记录里全是调侃,“服务保证满意,200元一次”,“可以过夜吗”,“好的!一会儿有妹子联系你……”然后,对方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
这就是“移动运营商”与“高跟鞋”联系业务、在网上招妓。
一天晚上,小雨接到电话,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宾馆房间里,小雨为四名男子(已受行政处罚)提供性服务,报酬为900元。小雨把这900元交给了上司李某。
此时,警方赶到,将李某和小宇抓获,随后,“高跟鞋”(另案处理)也被抓获。
本周一,李某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被检察机关指控,被移送至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上午9点左右,法警将李某押入法院,李某今年40岁,江西人,个子不高。
“你什么时候到长沙的?”法官问。
李某小声说,自己刚从杭州过来,和另外两名女子同行,到长沙后在长沙一家酒店租房从事卖淫活动。
“你怎么知道‘高跟鞋’?”法官问道。
“网络。”李老师直接回答,“我是通过网络认识‘阿玉’的。”
李女士口中的“阿玉”也是一名从事卖淫活动的女孩。“高跟鞋”告诉“阿玉”,她可以通过网络聊天联系到客人。
就这样,“阿玉”留下了“高跟鞋”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李某,随后李某安排“高跟鞋”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联系卖淫女,每介绍一个人可得到50元报酬。
检察官称,在一周时间内,李某向“高跟鞋”支付了3000余元。
按照介绍一人报酬50元计算,高跟鞋这周就介绍了60多名妓女。李女士说,高跟鞋的生意很好。
法庭上,李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法官当庭宣判,李某犯引诱他人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观众评论:警方严厉打击路边招妓、发卡片招妓等卖淫团伙后,其逐渐将招妓方式转移到网络上,雇佣人员在QQ、聊天室发布招妓信息,大规模从事卖淫活动,引起了警方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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