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人,缴费开始了→
2024-03-03 10:02:34发布 浏览501次 信息编号:1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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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税务局、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参加2023年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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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3年《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税务局等七部门《通知》(陕医保发[2023]24号)及我市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给付对象
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居民等。 -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取得居住证的本市常住居民(12周岁以下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可视为取得居住证)、失业人员居住在内地(大陆)并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大学生。
2 集中支付时间
本市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3 享受治疗时光
一般参保人员必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缴费后,居民可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在补缴期内缴纳,享受期限为缴费次月至12月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疗保险。 治疗。
4 保险缴费标准
(一)2023年全市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个人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 (二)保险补贴政策。 本市居民医疗保险保险费对部分人员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补贴。 多重身份享受保险补贴的参保人只能按照一种身份享受相应的保险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保险补贴政策。 。 1.对特困人员、孤儿(含孤儿)实行全额补贴,个人免缴。 2.低保对象和监测范围内可能返贫、脱贫的农村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突然脱贫户)严重困难)按照个人年度缴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个人缴费标准为190元。 3.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人口,过渡期按规定享受保险补贴政策,并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4、参保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失独家庭、残疾家庭)个人缴费由县(区)财政全额资助。 参保人员须先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由县、区财政缴纳个人缴费。 补贴资金由卫生部门直接支付给个人。 农村独生二女户的父母和18岁以下子女的个人缴费必须先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其个人缴费的财政补贴由农村地区直接支付给个人。县、区卫生部门。 5、县、区自行出台其他补贴政策的,参保人须先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参保资金由参保人员支付给个人。县或区。
部分特殊人员5保险费
(一)退出现役的军人及其未在军队就业的配偶、参保当年回陕西的外省毕业生及其他未参保的大学生、职工医疗损失人员参保当年参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不在境内人员、参加集中缴费期并享受保险补贴的各类人员,以及明年经有关部门新认定符合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等,按照全省2023年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保险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中止的人员,中止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需要参加当年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在原参保关系中止后,及时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登记。 按照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领取期限自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次月起至12月31日或进一步变更之日止计算。 (三)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监护人应当到新生儿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新生儿医疗保险费。出生年份,受益期限从出生之日起计算。 自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的12月31日; 新生儿自出生年份起90天内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参加保险,当年按照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 缴费完成后,受益期即为出生期。 自缴款次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 享受当年出生医疗保险待遇的,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当年出生医疗保险费。 受益期限为出生之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 享受出生后一年的医疗保险待遇的,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后一年的医疗保险费。 受益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90天内未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的,出生后一年的医疗保险费按普通人缴纳。 实施保险费和福利规定。 (四)当年就读的大学生和新入学的大学生,根据学籍和学校(校区)单位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学校(院)医疗保险待遇。学生付款完成的日期。 如果您是享受政府补贴保险的人员,并在身份证明地参保,则无需在学籍地参保。
6个保险缴费渠道
(一)保险登记渠道 1、线下办理方式。 未向税务部门提供信息的新参保人员,或新保险年度需要调整缴费地点的人员,须出示户口簿等居住地有效证明、签发的居住证经其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特殊身份者须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登记保险。 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将提醒、指导参保人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2、在线处理方式。 拟参保的新人群可使用网上参保渠道(陕西医保APP、微信和支付宝陕西医保小程序)中的“城乡居民保险登记”功能进行登记。 (暂仅限一般新增参保人员,需到拟参保地医保办理窗口办理。)网上自助挂号通过后,新增参保人员可按照缴费通道办理。 付款。 (二)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1、网上缴费渠道 (1)手机APP:中国银联“云闪付”、微信(城服) -陕西医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功能)。 (2)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支付渠道:纳税人可以使用与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陕西新河、邮储银行)支付渠道及自助终端设备。 2.线下支付渠道(1)与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网点:纳税人可凭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支付。 (二)村(居)委会、社区等代收机构:缴费人可通过“社保缴费管理客户端”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社区代收机构缴费。 (三)纳税厅缴费渠道:纳税人凭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7 付款收据
缴费人网上渠道个人缴费的电子订单缴费凭证、线下缴费的自助机收据、银行柜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单》等均为有效缴费凭证。 纳税人通过任意渠道完成缴费三天后,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门户-我要办税-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缴费税查询缴款信息并打印完税凭证付款凭证。 确需更换纸质缴费凭证的,可在缴费完毕3日后到村(居)委会、社区打印《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到所在县税务服务所打印完税凭证。投保地主管税务机关。 如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如遇缴费问题,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12366。
国家税务总局 汉中市税务局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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