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课堂 | 不是开玩笑,卷烟消费税真的涨了!
2024-10-31 08:03:59发布 浏览237次 信息编号:195487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财务课堂 | 不是开玩笑,卷烟消费税真的涨了!
烟草消费税
烟草消费税是指对卷烟批发征收的从价税。目前的税率为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各种品牌、规格的卷烟,按11%的税率乘以卷烟批发销量缴纳批发消费税) (不含增值税)。
卷烟税率的发展历程
(1)1994年之前,烟草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
(2)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以增值税取代产品税,并增设新型消费税。 1994年,对各类卷烟统一按出厂价征收40%的消费税;
(三)1998年7月1日,为理顺卷烟产品结构,再次改革卷烟消费税制度,将卷烟消费税税率结构调整为三级,一类卷烟50%,一类卷烟50%适用于 2 类和 3 类香烟。类别卷烟40%,4、5类卷烟25%;
(四)自2001年6月1日起,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方法和税率,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
(每5万支卷烟定额征收150元,按数量计征。从价税由过去的三级调整为两级,即按分配价格50元以上的每件商品征收税率)税率为45%,50元以下税率为30%)。
(5)2009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烟草制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产品。
(六)2015年5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到11%,并加征从量税0.005元/支烟。 。
分类标准
售价70元/条(含)及以上的卷烟为A类卷烟,其余为B类卷烟。 (财税规定[2009]84号)
A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B类卷烟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雪茄烟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 (财税规定[2009]84号)
消费税增加
2015年5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到11%,并加征从量税0.005元/支被征收。这是中国自2009年5月以来六年来首次调整烟草消费税。
砸烂稿件邮箱》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星空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