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一老太太被大型犬咬住拖行数米后不幸去世,恶犬仍在酒楼养着
2024-09-23 08:07:02发布 浏览497次 信息编号:17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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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一老太太被大型犬咬住拖行数米后不幸去世,恶犬仍在酒楼养着
9月17日,福建省漳州市紫坭镇南树村一位老太太被大型犬咬伤,在路上被拖行数米。记者从紫坭镇政府获悉,被咬伤的老太太已不幸去世,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老人被恶狗咬死
这只恶犬至今仍被关在餐厅里
监控录像显示,9月17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女子搀扶着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老太太走上一条土路。
一只大黑狗跟着他们走了一段距离,然后绕过黄衣女子,靠近老太太,突然咬住了老太太,并将她拖倒在地。
黄衣女子冲上前,试图将黑狗拉开,但无论她如何用力打狗、如何大声叫喊,黑狗都会紧紧抱住老人,将老人拖出数米远。视频显示,黑狗抱住老人的头和脖子长达2分多钟。
南树村多位村民告诉记者,曾听说村里一位老人被狗咬死。“他是一个身体健康的老人,70多岁了,走在路上,莫名其妙地被狗咬死。”村民黄先生说。不过,目前尚不清楚这只狗是流浪狗,还是有人养的。
18日晚,记者联系上死者儿子黄先生,黄先生称,其母亲今年71岁,土生土长在南树村。黑狗是村里一家餐馆老板养的,平时就养在餐馆里。其姑姑是餐馆员工,视频中为其母亲撑腰的就是她。
黄先生的姑姑说,当时两姐妹正在餐馆吃饭,黑狗突然咬伤了姐姐,她赶紧扶姐姐走出餐馆,可黑狗却尾随而来,刚走到餐馆后面的土路上,姐姐就被黑狗撞倒在地。
黄先生告诉记者,餐厅里平时黑狗都是用绳子拴着的,但那天不知什么原因没拴,跑出来咬人。事发后,餐厅老板曾委托人到他家慰问,但他只字未提。黄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表示会帮忙协调,但黄先生至今未能与餐厅达成协议,黑狗仍被关在餐厅里。“我现在只想给妈妈一个合理的解释”,他说。
记者致电紫坭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发生过这一事件,老人也不幸去世,但具体情况以及狗是否为流浪狗等还在调查中。
死者家属:很生气狗还活着
不同意十余万元赔偿
9月19日,死者儿子黄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餐厅委托人与他协商赔偿事宜,称可以赔偿十几万元,但黄先生没有同意。目前,黄先生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尸检。
黄先生说,母亲今年71岁,性格随和,在当地名声不错,平时会种一些蔬菜拿到集市上卖。黄先生家住紫泥镇石家村,地图显示石家村距离事发地南树村有2公里。黄先生不知道母亲17日为何去餐馆,“可能是去卖菜了,也可能是去看我姑姑了。”黄先生说,母亲的遗体目前还在殡仪馆,19日,黄先生已向公安机关申请法医鉴定。
黄先生告诉记者,19日上午,餐厅已经委托人协商赔偿事宜,对方称可以赔偿十几万元解决此事,但黄先生没有同意。“现在先不谈赔偿多少,咬人的狗还养着,还没处理。”黄先生说,这让他很生气,“一定要为妈妈讨回公道。”
律师:养狗人应承担责任
对于黄先生母亲遭遇的悲剧,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柴鑫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事故中的狗为餐馆饲养,那么毫无疑问,不管餐馆是故意放狗外出散步还是不小心让狗逃走,餐馆作为动物饲养者和管理者,都应该向受害人家属承担侵权责任。
犬只被遗弃,能找到原主人、遗弃人或管理人的,原主人、遗弃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原主人,犬只成为流浪犬,在犬只流浪期间,有人在固定时间地点给犬只喂食,喂食人也视为犬只的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由于受害人已经死亡,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近亲属精神损害赔偿金、抚养费等。
今年5月,新修改的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
无证养狗或遛狗不牵绳均被视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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