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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鸟王孙某非法狩猎 252 只野鸟,法庭上辩称只是偶尔玩玩

2024-09-21 11:03:24发布    浏览457次    信息编号:17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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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鸟王孙某非法狩猎 252 只野鸟,法庭上辩称只是偶尔玩玩

2016年12月21日,江苏南京,“鸟王”孙某在法庭上进行陈述并回答法官提问。视觉中国图片

12月21日,南京“鸟王”孙某播放录音诱捕252只野生鸟类一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孙某反复为自己非法捕猎行为辩护,称自己只是“偶尔”捕鸟,并表示自己“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因为他不懂法律。

只是为了好玩?“鸟王”已经管理鸟类 5 年了

2016年4月22日,孙某与弟弟孙强、朋友陈某在江宁区某山上设置捕鸟网,用“诱鸟剂”和播放鸟鸣等手段诱捕野生绣眼鸟。该男子返回住处时被警方抓获。警方当场查获野生绣眼鸟252只。该鸟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孙某在南京爱鸟人士中小有名气,人称“鸟王”。12月21日,孙某在法庭上承认自己卖鸟已有5年,但称自己这么做只是因为“白眼鸟”的缘故。“鸟类大奖赛”要来了,有人要买。孙某辩称自己并不是长期的捕鸟人,除了这次被警方抓到,其他时间只是“玩玩、遛遛鸟”。“我卖的鸟大部分都是买来的,只是偶尔抓鸟玩玩,只收好的,不太好的就放归野外。”孙某说。

同样做花鸟生意的高先生说,孙先生在“圈子”里卖野生鸟类并不是什么秘密。花鸟市场每年都会做法制宣传,卖的鸟都要有检疫证明。拿到检疫证明后,他才把店面租给别人。

这是故意行为,还是不知法而违法?

公诉人当庭播放了警方拘捕三人的视频,视频中,笼子里已经死了不少绣眼鸟,公诉人认为,孙某等人捕鸟用的网是类似渔网的密网,且孙某捕鸟数量巨大,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但孙某在供述中表示,他不知道自己捕获的野鸟属于受保护动物。

“我只知道麻雀不能抓。我不知道哪些鸟可以抓,哪些鸟不能抓,因为我没受过教育,也不懂法律。”孙先生说。

做鸟生意多年,背负“鸟王”之称的孙某,难道真的是因为无知而犯错?事实上,在孙某店铺不远处,同样做鸟生意的夏某,就曾因非法捕捉暗绣眼鸟,被森林警察罚款3000元。夫子庙花鸟市场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市场每年都会对商户进行法制宣传。

孙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孙某只有小学文化,没有系统学习过相关法律知识,其行为不能认定为明知故犯。公诉人认为,孙某在花鸟市场经营多年,是圈内人,而且花鸟市场商户夏某因捕捉绣眼鸟被公安机关罚款3000元,孙某对这些事实都心知肚明,虽然孙某只有小学文化,但以此为借口显然站不住脚。(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律师

法律上不存在“无知不是犯罪”这一说。

中国有句俗话叫“不知不觉不成罪”。据“鸟王”孙某介绍,如果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狩猎,他绝不会去猎鸟,这不是故意犯罪。江苏中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辉告诉现代快报,法律上定义的主观,不是指孙某是否“明知故犯”,而是指孙某是否主观地做出了决定,实施了捕鸟行为。

徐辉律师表示,虽然“鸟王”孙某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不知道捕捉绣眼鸟是犯罪,但只要检测机构有足够证据合理推断其“应当知道”,那么孙某“不懂法律”就不能作为其辩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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