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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宠物狗 尉哥说法:关注舆论热点事件,探讨女孩遛狗未拉住牵引绳引发的争议

2024-09-15 15:02:28发布    浏览293次    信息编号:17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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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宠物狗 尉哥说法:关注舆论热点事件,探讨女孩遛狗未拉住牵引绳引发的争议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声音的世界充满奇妙,愿温暖的声音陪伴大家一路平安,我是苏伟平,您现在收听的是FM88.8双峰人民广播电台、双峰县人民广播电台、法院联合举办的《魏哥评论》栏目,欢迎魏哥再次做客我们的直播间。

魏:各位听众朋友好,我是双峰法院的朱炜,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首先我们来聊聊最近的热点话题。苏主任,您最近比较关注哪些热点事件呢?

主持人:最近朋友圈、微信群里有一个视频大家应该都看过,这个短视频是一个女孩在街上遛一只白狗,突然,大白狗开始奔跑,追着另外一只狗,女孩没有牵狗绳。几秒后,两只狗就互相追逐,白狗身上的狗绳把一位白发老者绊倒在地。

魏先生:是的,我也看过这个视频。很遗憾,老人受伤后死亡,医院未能进行救治。经公安机关调查,遛狗的小女孩年仅12岁,大白狗追逐同伴时,她手中实在握不住牵引绳,才导致这次事故。

主持人:嗯,这个小概率事故在网络上也引发了热议,大家对受伤身亡的无辜老人感到惋惜,也引发了各种宠物伤害的讨论,我想问一下魏哥,对于这种宠物伤害,我们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城市里饲养宠物也越来越普遍。如果你喜欢晚上散步,在我们的国帆广场、梅水公园都能看到各种可爱的宠物。然而,也因此,网络上经常会出现宠物伤人的报道。那么当宠物动物对人造成伤害时,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又应该如何承担?在我国《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专门有一章叫“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对此作出了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

主持人:那请魏哥给大家讲一下民法典对此是怎样规定的。

魏先生:对,可以。《民法典》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一章中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很明确的是,如果宠物造成他人伤害,宠物主人或者宠物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哦,这里赔偿这个概念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但是这里的宠物管理员指的是什么呢?

魏先生:我打个比方,如果我带狗出去散步,狗咬了人,作为狗主人,我自然要赔偿。但是假设,苏苏,你借我的狗出去散步,你是狗的管理员,如果在此期间狗咬了人,管理员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哦,原来如此。看来我们的法律确实很全面,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到了。不过我也注意到了,刚才说的那条里面有一个免责条款,就是说你可以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这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魏:嗯,法律也规定了,如果能证明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怎么理解呢?我举几个例子来解释一下。比如一个小偷翻墙进入人家的院子偷东西,刚落地就被人家关在院子里看家的狗咬伤了,那么小偷就被认为犯了重大过失,被咬伤了,而狗的主人是没有责任的。比如有些人闲来无事,喜欢故意吓唬、刺激甚至追赶别人的宠物狗,然后被狗咬伤,这种情况下,也是侵权的受害者,狗的主人不会因为自己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而赔偿。

主持人:哦,这样啊。就是说故意造成宠物咬伤的,法律规定免责,不赔偿或者少赔偿。那么法律对可以饲养的宠物种类有明确的规定吗?

魏先生:首先大家要记住,国家保护动物、野生动物是绝对不能私自捕捉饲养的,也不能向别人购买。有的朋友可能喜欢饲养一些珍稀、外来动物,我建议大家不要去尝试。动物种类千万种,我们作为普通人,不可能认识所有的珍稀保护动物。我想大家应该还记得,前不久有一个男子因为偷鸟窝被判刑的案例。其次,我们的《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禁止饲养的凶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饲养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注意,这条没有免责条款,只要你饲养了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不管什么原因给他人造成损害,都要赔偿。

主持人:那么哪些凶猛的狗是禁止饲养的呢?

魏:这个要看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定,有些大城市是需要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的,所以对凶猛犬的分类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我们省会长沙就明确规定,藏獒、狼犬、中华土犬(俗称土狗)、斗牛犬、高加索牧羊犬等23种凶猛犬,严禁饲养,也不发证。虽然娄底目前还没有对凶猛犬进行明确的划分,但大家还是尽量不要饲养那些众所周知的凶猛犬。尤其是我晚上散步的时候,确实见到了不少凶猛犬,比如比特犬、藏獒、斗牛犬等,虽然它们的主人就在身边,但我还是不敢靠近,毕竟这些狗可不是吃素的。

主持人:那看来还是尽量不要养这些凶猛的狗了,最好养一些温顺的狗,比如金毛、哈士奇、泰迪犬等。

魏:对,没错。而且,饲养宠物不仅仅是一种爱好,更是一种责任。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宠物是我们最亲密的伙伴,既然我们选择饲养,那么饲养宠物就要对同伴负责,千万不能随意遗弃。我们的《民法典》也规定,被遗弃、逃逸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随意遗弃宠物,并不能免除你应承担的责任。另外,在城市中,时常会发生流浪狗伤人的恶性事件,这也是我们大家需要反思和关注的问题,特别是那些饲养宠物的好心人,请坚持这份爱心,好好照顾自己的小伙伴,不要让它们走失,千万不能遗弃它们。

主持人:是的,确实如此。被遗弃或走失的宠物,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的负担。杀死它们确实让人难以忍受,但任其自由活动,又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要从源头上找办法。希望各位养宠物的人,能够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宠物,不要让可爱的动物成为街头可怜的流浪者。

魏:好,还是要提醒大家,我们遛狗的时候,一定要拴好狗绳,控制好狗。特别是那些大型犬,大多数女孩子、女士们实在是牵不住,最好还是让成年男士来约束比较好。有孩子的家长也要注意,孩子天生就喜欢小动物,一定要告诫他们不要随便去碰陌生的狗,有些凶猛的狗,看上去小动物又小又傻又可爱,如果孩子靠得太近,等到出现意外情况的时候,大人可能来不及反应。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的。

主持人:好了,关于“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的法律知识就讲到这里,还有一个大家关心的话题,需要魏哥来解答一下,我看到你也在朋友圈发过,民间借贷的利息协议好像有新的法律规定,请尽快告知。

魏先生:好的。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改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基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那么这个新的法律规定意味着什么呢?我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法律降低了民间借贷的利息保护上限。苏苏,大家还记得在上期节目中我们给大家介绍过民间借贷的利息法律保护上限是多少吗?

主持人:我记得有两个档次,年利率在2.4%以内是绝对保的,年利率在3.6%以上是绝对不保的,2.4%到3.6%之间的已经自愿还了,有些法律不干涉,没有还清的债务只按2%的利息算4年。

魏:嗯,看来你记得很清楚了。对,这是之前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所以从今年8月20日起,之前的规定就失效了。按照新的规定,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规定,每月20号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4倍的LPR值作为民间借贷的利息上限。那么这个LPR的值是多少呢?它是人民银行授权的,每个月20号公布,是一个不断微调的值,从2019年8月20号开始,每个月都会公布,第一期是4.25%,到现在一共公布了12期,最新一期是8月20号公布的,值为3.85%,而且这个值连续5个月没有变过。那么假设我现在向苏苏借钱,那么苏苏跟我约定的利率上限是多少呢?那么我们需要用最近公布的LPR值乘以4来计算,也是3.85%×4。也就是说,年利率15.4%是苏苏可以向我索要的利息的上限,也就是年利率1.54%。超过这个上限的部分,法律就不保护了。以前是年利率2.4%有保护,现在是1.54%。这大大降低了民间借贷利息保护的法定上限。

主持人:哦,我有点明白了,好像有点复杂。现在大家放贷,约定利率的时候,首先要查一下每个月20号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比如说9月18号,那我们就需要查一下8月20号公布的最新LPR值,然后把这个值乘以4,就是当天约定的年利率的上限。22号那我就再找一下9月20号公布的LPR值,乘以4,就是当天约定的年利率的上限。

魏京生:对,就是这么算的。记住,LPR数值是人民银行授权每个月20号公布的,一个月公布一次,所以每个月都有可能变,有涨有跌。从每次LPR公布日到下次公布日,这期间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是LPR数值的4倍,如果超过这个数值的4倍,就不支持了,这个范围内的法律提供保障。

主持人:我想大家应该都了解了民间借贷年利率保护额度怎么算了吧。但是我相信大家跟我一样,对于它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还是有很多疑问的。不过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节目就到这里,这些问题我们留到下一期节目由魏哥来解答。如果您对我们的节目有什么好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关注我们,双峰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智慧双峰APP可以与我们互动。同时,您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与我们联系。

魏先生:那好,如果你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或者法律问题需要解答,记得关注双峰县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给我们留言,我会在以后的节目中分享你的想法,我会解答你的问题,谢谢。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收听,谢谢魏哥,我们下期再见。

魏: 再见。

撰稿人:朱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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