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养爬宠被判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024-09-14 02:08:04发布 浏览452次 信息编号:168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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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爬宠被判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高冠变色龙、平原巨蜥、彩虹水蚺、绿鬣蜥、豹纹变色龙……这些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爬行动物,都是北京一名叫王的男子买来当宠物养在家里的。今天,记者了解到,王某因特殊爱好,被西城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而举报他的正是他的妻子。
30多岁的王先生的爱好之一就是饲养爬行动物。2017年8月,他通过微信花300元从别人手里买了两只变色龙。不到一年时间,他又花950元买了一只平原巨蜥和一条彩虹水蚺。此外,他还买了两只绿鬣蜥、两只豹纹变色龙和一条竹蛇。王先生的家已经成了爬行动物博物馆。
王先生买的这些爬行动物都不“普通”,除了一条竹青蛇被列入《国家具有有益或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外,其他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列出的物种,受到贸易管制。
去年5月,王某因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妻子举报。判决书称,王某发现警察在他家附近时,独自前往家门口,被警方抓获。随后,警方前往王某家,没收了涉案动物。
王某的辩护律师表示,王某购买这些动物是为了自己饲养,饲养时间并不长,且王某系自首,系初犯,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鉴于王某自首、认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孙颖
流程编辑 王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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