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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养爬宠获刑,这些爬行动物你了解吗?

2024-09-14 01:03:35发布    浏览366次    信息编号:16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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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养爬宠获刑,这些爬行动物你了解吗?

高冠变色龙、平原巨蜥、彩虹水蚺、绿鬣蜥、豹纹变色龙……这些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二的爬行动物,都是北京一名叫王先生的男子买来在家里饲养的宠物。今天,记者了解到,王先生因为特殊的爱好,被西城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而举报他的正是他的妻子。

新华社资料图

30多岁的王先生爱好饲养爬行动物。2017年8月,他通过微信以300元的价格从别人手里买了两只变色龙。之后不到一年时间,他又共计花费950元买了一只平原巨蜥和一条彩虹水蚺。此外,他还买了两只绿鬣蜥、两只豹纹变色龙和一条竹蛇。王先生的家已然成了爬行动物博物馆。

王先生买的这些爬行动物都不“普通”,除了一只竹叶青龟被列入《国家重要经济与科学研究价值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外,其他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受到贸易管制。

去年5月,王某因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被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妻子举报。判决书称,王某发现警察在他家附近时,独自前往家门口,被警方抓获。随后,警方前往王某家,没收了涉案动物。

王某的辩护律师表示,王某购买这些动物是为了自己饲养,饲养时间并不长,且王某系自首,系初犯,希望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鉴于王某自首、认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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