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5 日星期五沧州限行尾号 2、7,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公布
2024-09-09 21:03:37发布 浏览510次 信息编号:16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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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5 日星期五沧州限行尾号 2、7,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征求意见稿公布
1 月 15 日,星期五
限制车牌号:2、7
限行时间:7:00~20:00
包括外地车牌的车辆
沧州市公安局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沧州市禁止饲养恶犬和大型犬名单(征求意见稿)》并召开听证会的通知
《沧州市犬类养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2月29日经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1年1月7日以沧州市人民政府令[2021]第1号形式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5日起施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域内,不得饲养、出售凶猛犬、大型犬。凶猛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及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广泛借鉴省内外犬类禁养工作实践经验,综合考虑本市犬类禁养特点,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犬类禁养管理办法。介绍禁养犬种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了沧州市禁养猛犬、大型犬名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1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
为保障公众对禁养猛犬、大型犬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政府在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中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原则,保证决策结果的科学性,确保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拟于1月底召开禁养猛犬、大型犬问题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根据我市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市公安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从报名参加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参加人员,拟参会人员可将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言提纲发送至电子邮箱(列入参会人员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燕(市公安局) 办公电话:(工作日)
赵克强(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电话:(工作日)
附件:沧州市禁止饲养恶犬、大型犬名单
2021 年 1 月 14 日
沧州市禁止饲养凶猛大型犬名单
1. 禁止饲养的凶猛犬只名单(附图片)
由于其脾气暴躁、攻击性强,极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并威胁生命安全,建议禁止饲养以下纯种犬、混种犬:
藏獒
1. 藏獒 2. 松狮犬 3. 四川猎犬 4. 大白熊犬 5. 昆明猎犬 6. 狼蓝猎犬 7. 莱州红猎犬 8. 蒙古猎犬 9. 猎狐犬 10. 鹿犬 11. 巴山猎犬 12. 寻血猎犬 13. 阿富汗猎犬 14. 阿根廷杜高犬 15. 阿拉斯加雪橇犬 16. 爱尔兰塞特犬 17. 安纳托利亚牧羊犬 18. 澳大利亚牧羊犬 19. 巴西非勒犬 20. 比利时马林诺斯犬 21. 比利时牧羊犬 22. 比特斗牛梗 23. 指针犬 24. 婆罗门猎犬 25. 大丹犬 26. 斑点狗 27. 德国牧羊犬 28. 杜宾犬 29. 波尔多獒犬 30. 法国猎狼犬31. 法老王猎犬 32. 高加索牧羊犬 33. 罗威纳犬 34. 马里努阿犬 35. 獒犬 36. 美国斯塔福郡梗 37. 斗牛梗 38. 纽芬兰犬 39. 秋田犬 40. 日本土佐犬 41. 圣伯纳犬 42. 苏联猎狼犬 43. 魏玛犬 44. 西班牙金丝雀犬 45. 意大利卡斯罗犬 46. 意大利那不勒斯獒犬 47. 中亚牧羊犬
II. 禁止饲养大型犬的建议
大型犬因体型庞大、力量强大,易引起视觉恐惧,且其攻击人时,主人不能有效控制,被攻击的人无法反抗,容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威胁生命安全。禁止饲养除肩高(正常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直线距离)超过45厘米以外的犬种的大型犬。
此外,中国本土犬、金毛、拉布拉多、史宾格犬等犬种多为警犬、残疾人辅助犬,而苏格兰牧羊犬、边境牧羊犬、哈士奇、萨摩耶等未列入凶猛犬种的犬种也包括在内。各犬种性格温顺,对人友善,市民对其了解较深,辨识度较高,饲养数量较多,犬主在日常饲养过程中严格遵守《沧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可有效避免伤害,不得饲养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扰乱公共卫生秩序的动物。
今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更新禁止饲养的凶猛大型犬名录,确保及时发现、管控新增凶猛犬、攻击性强、视觉恐惧性强的大型犬。疑难犬种由公安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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