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税上调背后的利益调整和博弈:一包烟,80%税
2024-09-09 10:02:27发布 浏览357次 信息编号:16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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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税上调背后的利益调整和博弈:一包烟,80%税
“一包烟80%是税。”民间有这么一句话。
作为烟草行业税收收入最大的一块,此次消费税税率的提高,预计将为国库带来约600亿元税收收入,这相当于去年全年税收收入的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在文件中表示,此举是“适当增加财政收入,提高烟草制品消费税税率”。
一位烟草公司财务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一包卷烟的生产成本为100元(含原材料、人工),加税后,按甲类卷烟56%的消费税率计算,加上56元的消费税,这包卷烟的最低出厂价为156元,还有增值税156×17%=26.52元,流转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6.52×(7%+3%)=2.652元,烟厂需缴纳税金85.2元。
这包卷烟转交给烟草公司批发销售,商业公司至少要加收15%的利润,所以在商业环节,它要交纳的增值税为(156+156×15%)×17%=30.5元,流转税为3.05元。这次税率调整,卷烟批发环节首次征收5%的消费税,这包卷烟要再交纳8.97元的消费税。
从工厂到批发,除去烟叶的税费,这包烟交的税是127.72元。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计算。上述人士说,如果是省、市烟草公司,批发到区、县烟草公司的时候,也是层层征税,到年底这包烟还要缴纳盈利的商业公司企业所得税。生产成本加上这些税费,就是这包烟卖给零售客户的价格。零售商在价格上加价10%左右转嫁给消费者,所以这包烟已经卖200多元了,”他说。
“为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草制品消费税。”这是此次提高烟草消费税的文件中表述。
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增加的税收不能转嫁给消费者,而是内部吸收。“烟草行业油腻了,这次只是把一部分利润转化为税收,对从业人员的收入分配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一位业内人士说。
预计新增的600多亿元烟草税收如何内部消化?烟草行业利润减少带来的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矛盾如何化解?这不仅与烟草产业结构变化有关,也与我国“烟草财政”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较大的庞大财税体系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制衡行为有关。
遏制“天价香烟”
三峡卷烟厂雪茄分厂办公室主任许格伦这几天忙着补缴税款,新的消费税率实施后,该厂5元以下机制雪茄生产受到限制。
三峡卷烟厂隶属于五烟集团,是全国最大的雪茄生产企业之一,去年生产手卷雪茄200万支,占国内高档雪茄份额最大,实现销售收入9000万元、税金3000万元,首次实现盈利。
“按照新的税制,机制雪茄要亏损。”6月20日,许格伦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加上税之后,雪茄要卖到七八元一包才有利润,但价格也不能随意涨。
徐建军表示,自5月1日起,雪茄消费税率由原来的25%调整为36%。
“这样一来,转让价5元以上的雪茄勉强能盈利,企业只有通过降低原材料消耗、挖潜内部潜力,才能渡过寒冬。”徐某说,今年企业至少损失100万元利润,市场需要培育,这给厂家带来更大压力。
加上雪茄税收全面上调,大部分中国农民吸食的劣质香烟的日子也变得更加艰难。
大丰收是几家烟厂共用的低档卷烟品牌,消费税率与雪茄相同,比以前提高了6%,合计一箱卷烟税款增加了208元。
由于每箱利润低,不少厂家为了完成任务,经常接低端烟,但这恰恰是最大的烟民群体的来源,为此国家往往要“出钱”鼓励卷烟厂生产低端烟。
这样一来,一个悖论就出现了:如果国家增加税收,希望从低档香烟和小批量雪茄中拿走更多的利润,那么后续的更大额度的补贴,不是会形成恶性循环吗?
包括“天价烟”在内的高档烟才是这次真正的纳税大户。
根据消费税新政策,对甲类卷烟、乙类卷烟的划分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只有转让价格在70元以上的卷烟才算是甲类卷烟,最高要征收56%的消费税,税率比原来提高了11%;而转让价格在50元以下的,才算是乙类卷烟,比原来提高了6%。原来划分甲类卷烟、乙类卷烟的标准都是50元。
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每包转让价格在70元以上的卷烟称为一类卷烟,一旦进入零售市场,售价一般都在100元以上,俗称高档卷烟。
“以湖南中烟为例,此次增税贡献最大的是芙蓉王和白沙(和天下),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它们被划归高档卷烟,税率有所提高,仅芙蓉王一年的增值税就有100多亿元,消费税至少也有好几个亿。至于其他20个规格,转让价格大多被降低,利润贡献并不大。”6月25日,湖南省常德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科长周文峰告诉本报记者。
“天价烟”因价格高昂而得名,从去年开始,市场上就出现了不少超高端烟,泰山(如风)、云烟(软礼印象)、经典金圣、晶洁玉溪等,零售价都在千元左右,黄鹤楼甚至红河渠每条2300元左右!
业内人士表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总局将国产卷烟批发价格全部调整到每条900元以下,严禁1000元以上卷烟出现,随后又通过这次消费税改革,征收重税。
挤压商业公司的利润
高端香烟带来了巨额利润。但在烟草产业链中,哪个环节是一包香烟利润最大的环节呢?答案是烟草商业公司。
“你听说过生产香烟的人比卖香烟的人有钱吗?”某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反问道。
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08年湖南省烟草行业利润40亿元,商业利润约48亿元。从全国来看,2008年全国烟草商业利润是工业利润的1.6倍。省级烟草工业企业中,有部分企业利润出现负增长,但全国烟草商业企业利润增幅,除广东、深圳外,均在两位数以上。
为什么卖香烟的人比生产香烟的人更富有?
烟草行业有先天的“缺陷”。新华社首席烟草经济分析师徐云波说,烟草行业最大的税负是对工厂征收的消费税。烟草工厂“利大于弊”,利润和税收的近四分之三是税收。而商业企业则是“毛少肉多”,利润的四分之三以上是利润。
除了纳税少,商业公司毛利也高于卷烟厂。“商业公司只卖有利润的卷烟,但工业公司要执行国家生产计划,即使不赚钱也要卖。比如低档卷烟,一个厂可能只赚100多元一箱,出厂价还不够纳税,但商业公司卖的价格高,所以还是有利润的。”前述负责人说,批发的毛利可以高达50%。
除了明的,也有暗的,在专卖体制下,烟厂往往要给烟草公司很多好处,比如推广费、积分费、防伪费等等,这是行业的“潜规则”。
国家此次加税,意在挤压烟草商业公司的利润。
首次在流通环节征收消费税,国家对卷烟批发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消费税。
降低批发毛利率。原来一包中华烟(硬)的进价是187.2元,批发价竟高达360元!如今,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通知,中华烟批发毛利率已降至34%。每包中华烟(硬)含税转让价格上调至237.6元。这样一来,商业公司销售一包中华烟(硬)的毛利润减少了50.4元,销售中华烟(软)的利润则减少了122元每包。
重庆烟草公司销售公司副经理刘文彦告诉记者,今年全市商业系统预计减少利润5亿至6亿元,缴纳税金比去年增加一倍。
从全国来看,在烟草商业企业利润暴跌后,仅此一项就能让国家每年向烟草商业企业多征收200亿元税收。
烟草行业加税是一个好的开始,对于电信、电力、石油等垄断企业,这些企业利润往往高于生产环节,应该征收消费税,调整其结构,重新分配利益,为国库多做贡献。
中央与地方的平衡行动
一包香烟经过工厂征税之后,再由商业公司征税之后,最后的利润应该如何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是一个大问题。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种,由国税部门征收,上缴国库。由于消费税主要来源于烟草行业的利润,消费税增加意味着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也会减少。企业所得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这会直接影响到地方税务机关的利益。
消费税要加码。全国税收榜上,一直都是“烟鬼”横行。“整个烟草行业有5000多亿元资产,6000万从业人员,每年贡献全国近十分之一的财政收入。”经济研究所陈树勋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增速下滑,加大烟酒等高利润行业投入,弥补缺口。
但对于一些依赖烟草的地方政府来说,这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难题,由于烟草的增值空间很大,很多省区都形成了“烟草财政”,比如云南,烟草税利一度占到其财政收入的70%左右。
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闫江告诉记者,去年云南烟草共实现工商税利760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40%,仍是第一大支柱产业。分管烟草的有副县长,“烟草县长”这个位置是基层最抢手的“宝座”。
当地流传着一个笑话,说云南省国税局的官员比其他地方的官员轻松,因为几家大烟厂的税都是一次性收齐的,不像有些行业收100元税都要花不少钱。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当国家把手伸向“香烟口袋”时,云南省政府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如何保证烟草行业消费税率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不减少,这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平衡问题。
据云南省国税局介绍,此次增税将增加云南省消费税22亿元,全部上缴中央;因利润减少,减少企业所得税5亿元,减少增值税8000万元;按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60%:40%,增值税75%:25%计算,云南将减少税收收入近2.3亿元。
“地方利益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保障。一是财政转移支付。2002年以前,云南省每年的烟草税收收入都是通过‘两税’(消费税、增值税)上缴中央,贡献大于中央返还的收入。近两年,中央返还的金额已经等于云南在两大基础税种上缴的金额。”云南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张利华6月28日对本报记者说。
“其次,通过产业政策争项目,把钱返还过来。”张利华说。
湖南省常德市税务局流转税科科长周文峰告诉记者,5月1日至6月15日,常德烟草公司征收消费税1258万元,全年预计总额在1.4亿元左右。“国税局负责人表示,中央将用补贴的方式弥补地方税收的减少。”
“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始终存在。”张利华说,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取代财政包干制,税收立法权和决策权集中在中央,在利益分配上,中央政府占有优势,地方政府处于劣势。
“比如增加消费税是否需要经过全国人大批准?中央政府在逐步汇集财力,地方政府还非常缺钱。虽然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提到地方税体系的主要税种可能是房产税或者物业税,但地方政府更应该注重税率,地方政府更应该注重税率。税是有的,但是征收很复杂。”张利华说。
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消费税的立法,只有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条例,通过下发文件进行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税负比例为53:47。
“但在财政支出方面,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来解决,去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2.8万亿元,基本满足了地方的需要。”苏明说。
目前总体财税体制改革还未出台,在收入分配方面,是应该适当减少中央财政收入,还是应该扩大转移支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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