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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2024-06-22 22:00:39发布    浏览544次    信息编号:15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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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据武汉市财政局公布的《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常见问题及解答》显示,按照“考试两个月出成绩,三个月印制证书”的工作目标,预计考试四个月后证书将印制并发放到各省。因此,考生最早可在考试四个月后领取证书。详情如下!

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常见问题解答

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采集、继续教育和资格复审等业务,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我们对近年来会计人员咨询的高频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以分类问答的形式发布。问答共分为五大类、30道题,具体如下: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考试报名通常什么时候开放?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报名时间由财政部会计与财务评价中心统一安排。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2月份,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6月份。具体报名时间以武汉市财政局官网公告为准。

2.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1.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关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至少1年。

(5)具有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会计相关工作2年以上。

前款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相关会计工作经历以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为准;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补贴学业的,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经历;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经历,是取得规定学历资格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报名参加考试如何选择区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答: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网上报名。在职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学生按学校注册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 我应该去哪里查看我是否符合考试资格?

答:报考人员应对其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认真核查相关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处理,包括全部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证书、将其违纪违法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等,并视情通报其所在单位。

2022年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期间不进行集中现场资格审查,初级考生考试合格后,持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完成会计信息采集后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证书。

2022年中级资格考试实行考前审核,报名期间,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定网”()完成报名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核。

(五)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吗?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在学习所在地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6.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何查询成绩?

答: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报考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成绩查询。考试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将相关科目具体成绩提供给考生。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

7、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如何领取证书?

答:1.自2018年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到报名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证书。亲自领取证书时,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无需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被领取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需留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其他领证要求请登录武汉市财政局网站“会计服务”栏目查看当年领证公告。

2.2017年及以前考生未领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按有关规定予以销毁,考生证书按遗失补证流程处理。

8.忘记报名地点的考生如何领取证件?

答:考生如忘记报名地点,可在财政部会计与财务评定中心网站考试资格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证书管理号。证书管理号有编码规则,根据编码规则可获得考生报名点即取证地点。武汉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栏目公布了历年考试报名点查询方法。考生可根据自身证书管理号中对应代码获取我市各区行政区划代码信息,进而确定报名点(取证地点)。

9. 考试结束后多久可以拿到证书?

答: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按照“考试两个月出成绩,三个月印制证书”的工作目标,预计考试四个月后证书将印制并分省发放。因此,考生最快可在考试四个月后领取证书。具体领取证书时间可在武汉市财政局网站“会计服务”栏目查询。

10. 领取证书有时间限制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考试结束后五年内未领取证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收缴、销毁。

11、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如何申请补领?

答:初、中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按照“谁发证,谁补发”的原则,持证人员向原发证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会计管理机构)申请补发。在我市取得证书且现单位或户籍在武汉市的,可向原发证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区级会计管理机构申请补发。高级、高级证书补发,请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补发。

申请补发初级、中级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保留复印件及PDF电子档一张(肖像与国徽面在同一页,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如:王***********124)。

2、2001年及以后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财政部会计与财务评定中心官网资格人员信息查询系统中打印考试合格表;2001年以前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向当地会计管理机构申请核查确认。

3、电子证件照。标准证件数码照片,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小大于等于,文件名为姓名加证件号码(如:王***********124.jpg)。照片应为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背景为白色。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必须露出肩膀、耳朵、眉毛,不得佩戴首饰。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均不得拍摄。

4、会计人员填写的《湖北省会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12、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发需要多长时间?考试通过后获得的证书有什么区别?

目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证书补发一般每月办理一次,并在证书内​​页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补发时间一般较长,超过了正常发证时间。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需要年审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者如何办理继续教育注册及转学手续?

答: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正式实施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依法取消,因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者不存在继续教育登记转入问题。我市原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者信息已录入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根据《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虽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接受继续教育。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对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现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再作为服务对象,逐步从省级会计人员管理体系中清除。

14、如果我在武汉以外的地方工作,可以在武汉完成继续教育和报名吗?如何参加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人员应当在工作所在地完成继续教育,并在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学分注册。在外地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当在当地完成继续教育并进行注册。

被单位临时派往外地工作的人员,可选择通过网络授课或参加会计相关考试等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具体形式参见《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

15.完成继续教育的形式有哪些?

答:会计专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

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参加县级以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4、参加全国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相关考试;

5.参加县级以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会议、培训和竞赛;

6.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智力人才培训;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及以上(含中专,下同);

8.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项目,或在国内统一出版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

9.公开发布会计账簿;

10、参加地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11.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16、我市会计继续教育主要有哪些形式?

答:我市会计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的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专业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问题(14)所列的培训方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未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专业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在校学生,可参加武汉市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学习区()的网络课程。

17.完成继续教育后,如何办理学分登记?

答: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已在省财政厅公网部署,会计人员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授信登记。

1.正在参加问题(14)所列3-10项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登录系统,进入继续教育模块,上传本年度发表的个人论文,或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相关考试合格科目的成绩单,向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后,区级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分登记。

2、会计人员在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区()网上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当地财政部门将定期为其导入学分,并完成学分登记。会计人员可登录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模块查看相关信息。

18.会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答:1.湖北省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信息已导入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目前该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自2019年起开始计算。

2、其他人员继续教育年限自增设或转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当年起计算。

19.去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怎么办?

答:自2019年起,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如往年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分,须先补足上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方可继续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

20、为什么我在武汉完成信息采集后无法登录武汉继续教育平台?

答:1、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和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区是两个独立的应用系统,如果会计人员在采集信息时选择的是武汉市所辖行政区,武汉市会计管理局会将新转入的会计人员信息导入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区,会计人员才可以登录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区进行学习。

2、会计人员如果在采集信息时选择的是省级,则无法登录武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专区,需要在信息变更时将管理关系转移至武汉。会计人员提交转移申请后,武汉会计管理机构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会计人员方可登录武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专区进行学习。

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应用

(21)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在哪里登录?系统有哪些功能?

答:该系统已在省财政厅()公共网站部署,会计人员可注册、登录并在线完成信息采集、信息查询、信息变更、继续教育等事项。

(二十二)登录系统(信息采集)时,系统提示手机号码不正确,怎么办?

答:首先确认输入的手机号是否正确。其次,原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的会计人员,如手机号发生变更,会计人员应登录省财政厅公开网站,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申请变更手机号,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会计人员审核确认后,凭手机验证码即可登录。

(23)湖北省会计人事管理系统每天可以登录几次?

答:目前会计人员每日登录湖北省会计人事管理系统的次数上限为5次,若每日登录湖北省会计人事管理系统次数超过5次,您的手机将无法获取验证码,如出现此情况,请您次日重新登录。

(二十四)如何通过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办理省内信息传递?

答:省内调动信息,需从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变更”入口进入,将“所在区行政区划”变更为调动地县(区),报送审核,批准后即完成调动。

(二十五)如何收集会计人员信息?

答:会计人员登录省财政厅公共网站,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注册会计人员可直接登录信息采集模块,上传相关照片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区级会计管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信息采集完成。

五、高级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查

(二十六)如何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级,下同)资格?

答:根据相关规定,高级会计师采取考试与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取得。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级会计执业考试后,可申请高级会计师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取得资格。具体请见复核年度武汉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高级会计师资格复核申请指南》。

(二十七)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高级会计师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者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担任会计师或者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后,担任会计工作或者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申请人须具有学士学位或者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后,担任会计工作或者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会计工作或者从事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业绩、科研等其他要求具体参见《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及审核条件(试行)》(鄂人社局发〔2019〕4号)。

二十八、哪些人可以申请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

答: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会计专业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省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虽取得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在审计、统计、经济等岗位任职的人员,不属于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的范围。

(二十九)如何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复审?

答:按单位所在地报名,如单位在武汉,应参加武汉市组织的评审,具体以评审期间武汉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高级会计人员评审报名指南》为准。

(30)民营企业会计人员如何参加高级会计考核?

答:按单位所在地报名,如单位在武汉,应参加武汉市组织的评审,具体以评审期间武汉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高级会计人员评审报名指南》为准。

如有最新政策或通知,请留意。

注:由于考试政策及内容不断变化调整,以上信息由正宝会计网校提供,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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